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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公司需要你。”
走出希思罗机场,刚站到候车区,一台路虎就一如既往、一步不差,停在林衍面前。
车门从里面推开,驾驶位的庄逍遥冲他咧开嘴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也和往日没什么不同。
林衍把一个小号旅行箱扔在后座,抬步上车。
这座城市他很熟悉,在SC地区读书时,他就经常来LON城,二十六岁毕业后,一直到三十二岁,又在这里工作生活了六年。
路虎启动,下了机场高速,往泰晤士河的方向开,也是始终不变的稳稳当当。
林衍注视着庄逍遥的侧脸,又一周没见,他白回来一点点,是很健康的深小麦色。
看着车窗外熟悉的异国景色,林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和庄逍遥其实在LON城有很长一段重叠的生活时间。
庄逍遥十六岁来留学,那时他二十八岁……林衍忍不住笑,他要是对十六岁的小孩出手,那就是禽兽了。
庄无极桌面上的姐弟合影,似乎就是十六七岁的庄逍遥,穿着板板正正的西服套装,面容尚有稚气,气质非常贵公子。
林衍瞄了一眼身边的男人,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二十八岁的他和十六岁的庄逍遥相遇,会发生什么?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荡漾?”庄逍遥开口,声音低沉又柔软,比以往都温柔。
荡漾吗?林衍放下车顶棚的镜子照了照,就见自己的眼睛眯成两道月牙,眼尾有淡淡的上挑纹路……他的脸上很光滑,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皱纹,但过几年就会有了。
不过林衍坚信自己是那种有皱纹也会很有风韵的帅叔叔,只要保养得宜,大概十年内都不会年老色衰。
不过保养得再好还是不如真的年轻时好。
十六岁不可以,十八岁……嗯,感觉也有点小,但是,他三十二岁,庄逍遥二十了,就完全没问题了。
林衍问:“你二十岁时,过得怎么样?”
“很疲惫,很快乐,很……怀念。”
是现在的庄逍遥,也很怀念的时光。
只是二十三岁的庄逍遥,无法拒绝庄无极那句“姐姐可以保护你了,姐姐们真的很想你,你答应妈妈要照顾好姐姐们,你忘了吗?”,于是回到学校,硬着头皮熬了半年拿到毕业证,回国。
但也遇到了林衍。
“如果那个时候遇到我……你会喜欢我吗?”林衍轻声问。他三十二岁时,在一家跨国公司的财务部做二把手,人设和现在差不多,淡定从容风度翩翩的企业高管。
“会啊,那个时候的我,大概会被你迷得像只每天发情的公狗。”
“……”林衍问时还有些忐忑,得到这么肯定又直白的答案,反而不知所措了。
“不过你肯定看不上我,我要是死皮赖脸缠着你,你百分百会报警。”庄逍遥突然大笑。
那时的他是个码头搬运工、饭馆帮厨、睡桥洞的流浪歌手——他要是跑去纠缠在金丝雀码头工作的精英,肯定会被第一时间申请人身安全禁止令。
脑子回来后他当然不会再愚蠢地认为林衍对他毫无感情,是被他强奸又碍于他有钱有势不得不陪睡,每次上床都忍耐到哭泣的可怜虫。林衍对他是有感情的,感情甚至很真挚,但感情的开始总是需要一块铺路砖。
那块砖可不是愚蠢,是钱。
虽然林衍看不上他的钱,但如果没钱,林衍也不会看他这个蠢货一眼。
这倒不是说林衍拜金——恰恰相反,林衍自己能赚钱,林衍毫无背景却能一步步走到如今这个位置,林衍比他强万倍。
只是,一个粗俗有钱但肯为你花心思的富二代,和一个粗俗没钱只能为你花心思的流浪汉,那肯定是不一样的。
没有人会真的爱上一个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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