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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发来的全都是真皮材质的皮夹克,出厂价格半点都不比羊绒大衣便宜。
但女孩子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羊绒大衣,却鲜少有男人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一件皮夹克,因为一件好的羊绒大衣,可以穿十年,甚至十几年,都还能拿的出手,穿的出去,依然是好衣服,可男人穿衣服费衣服,一件皮夹克买回去,今年买了,明年可能就能在衣服上找到被烟头烫出来的洞了。
所以比起大衣,皮夹克在徐惠清的摊位上卖的并不算很好,大家都更愿意去别的摊位买一些便宜些的,人造革的皮夹克,也不愿意花那么多钱,买真皮的。
不过这年代,也不是没有有钱的,舍得花钱的男的,头一个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的,就是徐澄章。
他开着一辆洗的干干净净,闪亮的四个圈的车,出现在夜市上,然后把车就停在徐惠清摊位旁边的马路边一点,下了车后,就直奔徐惠清的摊位。
见徐惠清摊位上的皮夹克,问的人多,买的人少,他就要了一件,自己穿在身上试了试,然后左手拿着大哥大,又手拿着公文包,就这么站在徐惠清的摊位上。
别人看到他手里拿着的大哥大,就知道这男的肯定有钱,这么有钱的男的,都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不由也凑过来看,还有人问徐澄章:“嗨,兄弟,这大哥大是真的吗?”
一句话把徐澄章给逗笑了:“这还能有假?当场就给围过来的顾客们表演了一个现场拨打电话。”
然后找了两件皮夹克,一件硬阔些穿在身上更有型的棕色牛皮的,正是和《在纽约》这部剧中男主江文的同款,一款黑色小羊皮的,皮质比较柔软,也更舒适,比较适合商务时穿。
他给徐惠清的彩电的钱,徐惠清都还没给他呢,哪里会要他的钱?
徐惠清不要钱,他也不硬给,穿着从徐惠清摊位上免费拿的皮夹克,也不走,就站在徐惠清的摊位旁边,自己的车前。
他个子不算很高,为了在徐惠清面前有点身高优势,他皮鞋的鞋跟都快有三厘米高了,让他在人群中的身高看着快有一米八的样子,但他那吊儿郎当拽拽的气质,和电视剧男主的扮演者江文很像,皮夹克穿在他身上,就像为他量身打造的一半。
现在就流行男主江文同款棕色皮夹克,他买了后,半只屁股坐在自己轿车的车头上,左手大哥大,右手香烟,在夜晚夜市的灯光下,一半身影背靠在漆黑如墨的阴影中,一半身影被夜市的灯光照的明亮。
别人看他一个开着汽车,手拿大哥大的男人,都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有想买皮夹克的男人,在对比了好几家摊位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徐惠清摊位上的皮夹克,说出去,自己这都是真皮的,牛皮的,你拿是人造革的,多有面子!
有了徐澄章这个开张后,后面买的人就多了起来,对面建筑工地上的马经理、几个包工头,一人一件,穿着皮夹克走在大街上,格外的拉风,就连给徐惠清建房子的程建军,都在徐惠清这里买了一件真皮的皮夹克穿在身上,也像个小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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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羊城老板寄过来的羽绒服不太好卖,一共四十多件羽绒服,全部加起来卖出去也不到十件。
1993年到1994年的这个冬天,居然是难得的一个大暖冬!
羽绒服本就是个新兴玩意儿,进货价贵,卖的也贵,穿在身上暖和是暖和了,却肥肥大大的,不够修身有型,加上有电视剧《在纽约》的冲击,男人喜欢买皮夹克,女人喜欢买大衣,导致徐惠清一共就进了四十五件羽绒服,滞销了三十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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