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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贫民,富户也要杀婴了?”官家恻隐之心大动,可国税不能轻动,地方风俗又不是那么好纠正,思虑再三,选择拨出大笔款项在民间修建育婴堂。

下首官员皆出言劝阻:“恐无法根治,又助长弃婴之风。”

仁宗陛下踌躇再三,叹息道:“罢了,先这样吧。”

多年后同一个位置上,赵煦摔了满地奏书冷笑:“千座义仓万石补助,不如一条严明律法与合理税政来得有用!”

天幕上,苏轼正写信给友人,为所见的溺婴行径食不下咽;天幕下,神宗坐在皇位上,无力地看王安石与司马光打嘴仗。

“丁赋害民,差役更是为祸深远,百姓无法承受。劳役不均,土地无人耕种,不若改良,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府库丰则民活,溺婴之风也可遏止……”

“你以为这样便能增加官府收入?所谓募役本就是无稽之谈,免役钱更是空话,地方官员根本不可能如设想一般老实,无钱无粮,更是民怨沸腾!”

赵顼原本还跟得上,结果这二人从役吵到钱,从民争到兵,从溺婴之风论到靖康之耻,越说越深越谈越广,争到最后大半个朝廷都参与了进去。

皇帝咳了一声,换来两道目光:“陛下!”

天子听了大半日实在说不出什么,在臣子中搜罗许久终于找出个能发言的,试图将话题转回来:“既然天幕说子瞻曾见民间溺婴,就由他来说吧。”

苏轼出列,吟了首唐人的哀囝诗,叙些整顿政策,皇帝看他他看皇帝,赵顼盯了半晌终于回过神,啊,如今的苏轼还没有被贬过。

【至于明清,东南一带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的状况改善了,基本只杀女婴。

明朝江西地方志记载了当时民间的传言,初胎生女,不溺则必连育三女,得子必迟,所以头胎生了女儿要立即抛弃,否则生不出儿子。等到大清,地方志溺女婴的常用词已经变成“多”、“盛”、“风”,十二省都有溺女婴的习俗,整个王朝一起烂完了。

不得不感叹,人在自我欺骗和自我安慰这方面真是天赋异禀。生了女儿,溺死她要从嫁妆说到儿子,从口粮扯到来生,亲手杀了她,还打着指望来生转投富贵人家的名号。

非要从迷信角度来说,为了孩子杀孩子,难道不怕冤孽和罪责报应在他们殷切期盼的儿子身上么?

一家有女百家求,对应的是百家有女一家留。发展到这个程度,官方必然要严格管束,宪宗时期,浙江训导郑璟上疏言溺女婴事,天子曰,人命至重,若有产女溺死的人家,允许邻里之间举报,溺婴之人将发戍远方。

大明律法也规定,父母杀子孙,家长杀奴婢,仗七十,徒一年半。

可家务事,如何上达天听?女孩子们沉默地死在家中,被随意抛弃掩埋,要真正起效,仍需地方官员督促。

今人提起冯梦龙,说的是姑苏词奴,大文学家,知名同人男,但常忽视他的政绩与心曲。可最应该被记住的是他于寿宁为官时写的《禁溺女告示》,是那句“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

百姓默默,听天幕念那句“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

说实在的,他们也清楚放弃女儿的那些论调多可笑。厚嫁出不起聘礼是一回事,可周遭皆不生女,无妻可娶,求妇花费的钱粮更多。

官员看着鳏旷成群的村镇,收着成堆的案件文书苦笑,触目惊心的男女比空中高悬,历代皇帝几乎是发了狠要整顿民间溺婴:贫民不能婚娶的代价太大,与其让他们游荡无事,聚众生乱,不如从源头上掰正这性别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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