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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5章 玉的『生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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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陆晨和玉,都迟迟未能入眠。

并非『方舱』不够舒服。

还是那句话:只要能平躺,就已经是时间之城,难得的住宿条件了。

一来,是今天白天,二人在玉的公寓睡了几个小时,补足了觉。

二来,则是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丶太过于『重大』。

二人都有一种如梦似幻,仿佛在梦境中的不真实感。

尤其是陆晨。

短短一天内,就从银行的债务奴隶,摇身一变为『瞧不上』拾荒者身份的隐形富豪;

虽然已经接受了现实,但陆晨也依旧需要时间,消化这短时间内集中爆发的巨大人生转折。

至于『分帐』的事——二人都并非通俗意义上的时间之城原住民。

说白了,就是没那麽自私,多少还有点『集体』精神。

都是讲道理的人,有商有量的,便把二人之间的财务丶资产状况,以及日后的收益模式理清。

——首当其冲的,自然是黄金。

由玉主动提出:不再具体计算个人份额,而是作为这个二人队伍的『集体资产』。

既然黄金是集体资产,那用黄金买来的东西,自也是集体的。

两把枪,算是集体配发给个人的武器;

液压牵引机,算是集体供队伍牟取收益的工具……

玉主动倡议,陆晨表示认可,此事也就定了下来。

二人的财务丶资产状况,以及未来收益模式,也随之次序敲定。

——包括那辆皮卡丶各类装备在内的,所有原属于玉的资产,外加新购入的6组轮桥,均归玉个人所有。

因为买那6组轮桥的【180天】,是由玉支付的。

两把枪丶液压牵引机,则作为队伍集体资产。

剩馀的869g黄金,以及未来获取的稀缺资源,也都作为集体资产。

未来获取的【时间】,二人4-6分成,陆晨得四成。

毕竟皮卡丶锁链的一应工具,都是玉的个人资产,理应多得一份。

二人各自的【时间】馀额,则作为个人资产,由二人自行支配。

陆晨与玉的私人债务关系,也仍旧存在,直至债务偿清。

日后,如果队伍解散,稀缺资源3-7分。

属于集体的两把枪丶液压牵引机,以及未来购入的所有集体资产,均根据价值分割。

比如,玉那把袖珍左轮巴格犬,花费了集体的30g黄金;

等于玉出了21g,陆晨出了9g。

所以,队伍解散时,玉便要向陆晨支付9g黄金,才能独自拥有那把巴格犬。

同理——陆晨的格洛克,花费了集体80g黄金。

同样需要向玉支付80g的七成,也就是56g黄金,才能将那把格洛克『据为己有』。

所有的集体资产,都按照这个逻辑进行分割。

——谁想要,就由谁将购入价格中,对方出的那一份『还』给对方。

二人都不要,则卖出去换【时间】或稀缺资源,再3-7分。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帐。

明确了二人,以及队伍的资产丶财富丶收益模式,陆晨心中对玉的亏欠,也稍稍得以平复。

倒是玉。

感觉到陆晨的心态变化,以及对『成为拾荒者』的热情减退,玉也思考起了自己的未来。

做拾荒者好不好?

得看和谁比。

和180号往后的劳动职业,以及背负债务的复苏者比,当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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