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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之莺青春期的个性比现在更闷,有些孤僻,也没什么朋友。
在邵家,邵仪慈自觉算是与她走得最近的,对爹哋的意思,她也没有任何排斥。
礼拜六傍晚,她结束一场物理竞赛,考场恰在那位大提琴老师家的附近,她看时间不早,邵之莺练琴也差不多结束,想着顺路,便发了消息给她,说等下一起回家。
经过一间老字号的糖水铺,难得人不多,她便坐进店里,点了两碗糖水,边吃边等。
殊不料,郭兆廷真的无法无天,竟趁着她周末参加竞赛,找了几个校外的
混混,一路尾随她。
眼见着她进了糖水铺,而家中司机泊车在几百米外的临时停车场,便趁机上来找事。
郭兆廷自己没露面,那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却将她左右围堵,言语轻佻,甚至试图动手动脚。
糖水铺的老板娘吓得脸色煞白,做街坊生意多年,很清楚这种年纪半大不大的古惑仔最不敢招惹,惹急了他们没什么事干不出来。
老板娘躲在柜台后面绷紧神经,不得不找准机会,小声嘱咐自己还在读小学的女儿趁那些混混不注意,从后门溜出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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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之莺背着沉重的大提琴盒,刚拐进糖水铺,就看到大姐被几个流里流气的男生围堵骚扰。
其中一个挑染着黄色头发的混混头目,甚至伸手去扯邵仪慈规整的校服领结。
时隔八年,邵仪慈至今都清晰记得那一幕。
十五岁的少女穿着深蓝色制式英伦校服,格纹中裙,纯白直筒袜,黑色皮鞋,乌发束成马尾,看上去纤细而柔弱。
但那清瘦的少女却处变不惊地走上前,目光落向她被扯动的领结,一瞬变得锐利。
她没有任何犹豫,清灵的嗓音一字一顿,掷地清晰地警告他们,并拿出手机预备报警。
邵之莺气质清冷出尘,一目睇去却不过是一名稚气未脱的少女,不良少年人多势众,自然不肯示弱。
像示威般,那黄毛猖狂地扯了下邵仪慈的头发,用挑衅意味十足的表情觑着她。
少女绷紧脸颊,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将琴盒往旁边一放,似一只被激怒的幼兽,蓦地朝他扑过去。
黄毛被她推得一个趔趄,颜面扫地,旋即迸出阴戾的眼神,试图伸手扯她的校服衣领。
邵之莺却以迅疾的速度扬手,狠狠给了对方一记耳光。
脆响刺耳,在场所有人都呆愕。
那混混头目何曾受过这样的羞辱,何况对方不过一个穿着校裙的妹妹仔,只愣了一秒便暴怒,爆了句粗口,抬脚便朝邵之莺身上猛踹。
邵之莺被踹得向后跌落,额角不偏不倚重重磕在了一张梆硬的木质餐桌边缘,侧脸立刻擦破一片,鲜血渗出。
邵仪慈无比震愕。
她没想过事态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更没想过这个“妹妹”会不惜代价为自己出头,甚至因此受伤。
一直以来,邵之莺性情冷淡,对邵家每个人都算不上亲厚。
所谓兄弟姊妹,到底不是一个妈咪生的,虽不至像宫斗连续剧里面演得那般做作浮夸,但感情寡淡是常态。错综复杂的名门望族,能维持表面的和谐已属不易。
幸而警察及时赶到,带走闹事的混混,连带郭兆廷也没能逃脱责任。
邵之莺受了外伤,但及时送医,并不严重。
变数发生在几小时后,她在医院处理好伤口,当晚回到家,还未休息,双耳便毫无征兆地完全失聪。
父亲邵秉沣震怒,放言要追究到底。
但郭家的背景并不简单,不仅黑白通吃,且郭兆廷当时还差半年才成年,按照香港法例,诉讼过程颇为棘手。
经过严格复杂的取证过程,加之在学校乃至全社会范畴掀起了舆论力量,最终案件得以开庭审理。
案件被定性为人身伤害及团伙滋事,参与的混混们纷纷被判刑,郭兆廷也被判处八个月刑期,进了专门羁押青少年犯的壁屋惩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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