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小混混(1 / 2)
「为什麽不开枪?!为什麽要折磨我!」副机长那张痛苦扭曲的脸出现在路明非的面前,不仅如此那些被路明非干掉的人样子也出现在他的面前。
「路……我们的肉好吃吗?」满脸是血的卡内萨和罗伊咧开嘴一同喊道。
「路,现在的你比我们还像怪物。」佩雷斯胸口插着餐刀,却挂着一个诡异而讽刺的笑容,缓缓伸出手指向他。
「我不是怪物!我只是想要活下去!」路明非大声喊道,他猛的挥手想要将前面那些沾满鲜血的脸给驱散。
「我们也只是想活下去!!!」前面所有人的脸都异常的扭曲,然后融合化作一张巨大充满怨恨和痛苦的鬼面,咆哮着朝他猛扑过来!
「不要!!!」路明非猛的坐起,剧烈的喘息。
「路明非,大晚上的鬼叫什麽!要吵出去吵,别影响我睡觉!」
房间另一张床上,小胖子路鸣泽被惊醒,极其不耐烦地嘟囔着,然后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了头。
路明非的心跳逐渐平复,意识到那只是一个噩梦,当他下意识地用手摸索身边时,指尖却触碰到一个冰冷坚硬的物体,是那把史密斯威森M10左轮手枪。
他记得清清楚楚,睡觉前自己明明把它塞进了床底,它怎麽会突然出现在自己手边?
一股寒意顺着脊椎爬升,比噩梦更让他毛骨悚然。
难道真的像物品说明里写的,附着在上面的怨魂在作祟?
他看了看窗外沉沉的夜色,又瞥了一眼床头柜上那个破闹钟现在是凌晨一点,经历了刚才的噩梦和这诡异的发现,他已然睡意全无。
犹豫了片刻,路明非还是将那把左轮手枪拿起,插在了羽绒服内侧,他打算去走一走或者找一个地方喝一杯。
他没有惊动任何人,像一只夜行的猫,悄无声息地推开窗户,灵巧地翻过窗台,顺着老式居民楼外墙那些空调外机和栏杆,几个起落便稳稳地落在了楼下的小巷里。
经过强化后的身体,完成这种动作轻而易举。
凌晨的街头空旷而寂静,只有昏黄的路灯将他的影子拉长,但是看着周围的建筑他还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路明非也不知道该去什麽地方,他现在身上只有五块钱,换做平常他肯定去网吧包夜,但是他现在只想喝酒,不过五块钱顶多就买一瓶啤酒,完全没有办法将他灌醉,也不知道五块钱能不能买到一瓶二锅头。
就在他思绪纷乱,盘算着接下来该怎麽办时,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喂,小子,给我站住。」
路明非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只见三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穿着紧身裤豆豆鞋的杀马特小混混,正晃晃悠悠地朝他走来,脸上带着那种自以为很酷的,居高临下的表情。
「小子,遇见我们算你倒霉。」带头那个染着夸张紫色头发丶刘海几乎遮住一只眼睛的混混,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歪着嘴说道。
「识相点就赶紧把身上的钱掏出来,哥几个心情好,还能少让你受点皮肉之苦。」
路明非静静地看着那三个逐渐逼近,脸上带着戏谑和威胁笑容的混混,内心没有泛起一丝波澜。
换做是平常他现在估计已经抱头开始求饶了,但在经历过安第斯山脉的地狱后,这种街头巷尾的威胁,对他来说简直幼稚得可笑,甚至让他感到一丝莫名的烦躁。
「喂,聋了吗?把钱拿出来!」紫毛混混见路明非不说话,只是用那种空洞的眼神看着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语气顿时恶劣起来,上前一步,伸手就想去推搡路明非的肩膀。
就在那只手即将触碰到路明非的瞬间,路明非动了。
那把左轮手枪直接对准了那名紫毛小混混的头。
「给我滚。」路明非低声说道,他现在的心情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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