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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她的时候,发现她枕边放着一幅画。
天然的爱好和本能驱使,季星潞总爱画些小玩意,乱七八糟的,小兔子和小河马,还有小鹿,什么都有。
他画画比较随心,很多时候,画完他就忘了,画作也丢掉一边。没想到被她拿去了。
再后来,还是那家医院,季星潞去检查眼睛的时候,正巧遇到曾经照顾过他母亲的护士。
她告诉他说,其实他妈妈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这中间的感情太复杂了,没人能说得清。在病房里无聊的时候,母亲就会偷偷叫她去把季星潞的画本拿来。
所以,这也是他喜欢画画的初心之一。
他那时童稚未开,经常会想,大人们的世界总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样了,或许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里是充满缤纷色彩的。
呆在开满鲜花的地方,人也不至于太荒芜。
听完他说的话,盛繁沉默良久,最后说:“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带一个“盲人”出门,没有想象中那样轻松。
季星潞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拿着盲杖也不会使,叫盛繁给他调节长度。太长了要绊着,太短了又得弯腰,还得考虑突发情况,盛繁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调好了,季星潞又拿着盲杖到处乱打,好像盛繁不是给他找了辅助走路的探测器,而是新斩获的冷兵器。
“你这根盲杖很脆的,等会儿打断了……”
盛繁话没说完,季星潞猛地转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点戳在盛繁□□的位置。
“……”
盛繁抓着他的盲杖另一端,额角青筋暴起。
什么断子绝孙术?
“出门要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随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柜里翻了许久,最终找了一件浅蓝色的卫衣,下搭深色牛仔裤,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围巾和一顶黑帽子,挺时髦酷炫的。
“走吧,出门了。”
季星潞点点头,跟在盛繁身后,手指拽着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个月没出门了。期间一直宅在家里,没有跟外人沟通交流,只在这一间小房子里打转。
久违地出门,季星潞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反而莫名感到焦虑。
盛繁带他上车,陪他坐在车后座,拍拍他的手,牵在一起。
“不会有事的。”
出发的时间还早着,盛繁计划带他出去逛逛街,吃过午饭,下午再去墓园探望。
车辆在商业街旁停下,盛繁开门下车,车里就跟出来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离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点无奈,扶他从车里出来,“怎么就这么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声,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还不是你非要把我关在家里……”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见人,说谁来都不见,为了不让旁人打扰他,盛繁才带着他搬家隐居的。现在又都变成盛繁的错了?
——甩锅第一名!
盛繁懒得跟他费口舌,不跟傻子多计较,转身领他进了商场。
季星潞一开始觉得拘谨,在他的陪护下,渐渐就放开了手脚。
并且,季星潞发现,周围的人对他无甚恶意。
在他排队等冰淇淋的时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边的人,他心里一惊,连忙开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没事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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