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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路上,没人知道他跟大姑娘上轿差不多,全是头一遭。
僵持到了酒店房间,哥见他迟迟不动,倒也不恼,双臂环了他的脖颈,投怀送抱地问他是不是不想?不想的话就不勉强了,我去找别人。
他没吭声,鼻子一耸,嗅到满腔香气——他的暗恋对象是个美妙到多么不讲理的人啊,凡是萦绕在他周遭的,连酒味都馨香。
可他的暗恋对象又是个如此风流随便的人,今夜陪在身边的,不是他,也还会有别人。
卫岚那颗年轻的心都碎了一点点,旋即又狠下心来,心想风流也没什么,反正是风流在了自己身上。
他是硬着头皮上了——硬的当然不止头皮。
幸好他正处在个金刚钻的年纪,再紧张也不会怯场,记忆停留在亲吻,往后的都像暴风骤雨,更像大梦一场,翌日再回忆,就好像摇晃一壶浊水,倒出来的细节全部混淆了。
此时此刻,他坐在床畔,茫茫然抬起头来,脑子里的乱麻仍然没有半点儿头绪。
房间拉着窗帘,昏昧不明,床铺很乱,被子一大半都曳在地上。
卫岚去拾被子,鼻子灵光,闻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混着那人身上的香气,害他喉头莫名一滚。
脸红了大半,他将窗帘唰地拉开,阳光涌进,似乎要将一切大白于天下。
他不肯在床边逗留,转身去洗漱,想逼着自己清醒清醒,可浴室里水雾弥漫,还残留着沐浴露的余香,更要叫人迷糊。
他尽量不去想旁的,接水洗脸刷牙,收拾干净,却在出门的瞬间瞥到淋浴架子上坠下来的细绳。
他过去一看,见那赫然是枚玉坠子。
拇指大小,通体藕白,透光润亮,刻的是一尊菩萨坐卧于莲花座上,娴静淡然,颇具禅意。
挂绳上还有泡沫,显然是哥洗澡时顺手摘下,走时忘带了。
卫岚很细致地把坠子弄干净,那玉真是好玉,触体生温。
他打算下次见面时带给人家,正要揣兜里去,却忽然想,此前见到哥,倒没见到这条坠子。
玉坠子,没有当时尚单品戴一天收一天的道理,那大概就是给收到领口里去了。
想到这块白玉日日夜夜就晃悠在那人的胸口,卫岚想象力飘逸出去,鬼使神差凑上去嗅了一下。
好香,香得又暖又甜。
可能觉得自己这举动太上不得台面了,卫岚下一秒立刻将其拿远,匆匆揣好,退房走人。
外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明明只是从酒店出来,他却好像刚从惊涛骇浪的贼船上下来,一时适应不过来,好像好像脚下踩的不是地砖,是海浪。
他搭上地铁,起先人多,挤得站都没处站,换乘三号线,再坐十来站。
四十来分钟后,卫岚从人流稀少的地铁站出来,再次见了光。
他在这座城市是无家可回的,如今的落脚点是家开在城郊的青旅,出了地铁站再刷辆共享单车,骑个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青旅非但开在城郊,其风格也很有城乡结合部的意思——独门独栋的二层小楼缀个挺大的院子,厨房还是单独隔在边上的一间,类似个小四合院,更类似农村自建房。
住在这里,坏处很多,交通不便,人员混杂,点不到外卖,毗邻墓地,等等等等。
好处只有一个,那就是便宜。
卫岚作为个背包客,钱包扁扁,有得住就不错。而他所跟着的驴友团更是堪称寒碜,所到之处必是穷游。
卫岚适应了快一年,已经彻底融入,自从上次跟着驴友团头子险些住进桥洞后,他已经皮实得可怕,别说住破烂青旅,就是让他去睡桥洞,他也能迅速抢下不漏雨还挡风的一块。
况且,他们的驴友团头子是个口若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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