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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格在黄金岁月,似乎所有人都要离黄金岁月有一段距离了,才能后知后觉,追悔莫及地意识到这一点。
“哥,你现在二十六岁,根本一点儿都不老。”
“明年二十七,后年二十八,再过几年就三十四十,时间比钱还不耐用,总会老的。”
“三十四十,也各有各的好处。不过,你很怕变老吗?”
“不算怕吧,我只是……不喜欢时间流逝的感觉,我不喜欢时间非要带来一些,再带走一些,不喜欢万事万物总要变。要是……”
沈子翎两手比了个摄影框,框住卫岚,笑道。
“要是,我能像拍照一样,把所有人事物都留在这一刻就好了。Eason的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沙龙》?”
“对。”
【对焦他的爱,对慢了,爱人会失去可爱。】
“哥,你很恋旧。”
“我是很恋旧。”
“你不喜欢新东西,新事物,那……新的人呢?”
这句意有所指,太过昭彰。
卫岚,这彻头彻尾天地间的新人,岁月迢迢,他离变老还有那么那么远。
沈子翎能哄人,却不爱骗人。
“我不是觉得新人不好,我是‘懒得’。新人就像一本字典,一门全新的语言,如果我是我自己的母语,其他人都是外语,那社交,尤其恋爱……你知道从零学习一门外语有多难,七年八年也只是刚刚入门,何况有的语言易懂,有的语言又那么难。人们在恋爱中要用对方的语言交流,难免词不达意,词不达意又要引发争吵,小事大事,没完没了……想想就好累,太难太难了。”
桌上小锅咕嘟咕嘟,水快熬干。
卫岚终于大功告成,把捋下来的满满一盘肉和菜推到沈子翎跟前,轻飘飘下了决心。
“那我不当新人了。”
“嗯?”
“我不当新人,我要留在这一刻,像被你拍出的相片一样,揣在你的上衣口袋里,熬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你也说了青春很快,那我的青春也会很快过去的。我会从整个世界的新人,慢慢熬成你的旧人。”
筷子尖拢在一处,却迟迟没动,是为着沈子翎怔在了原地。
他早知道自己恋旧,正如一早知道自己表面再怎样,骨子里是过刚易折,眼高于顶,更知道自己身上沾着洗不干净的天真,而——正如他看的书里所说——在这荒凉年代,天真是一种精神错乱。
不是没有试图倾吐过,他那年和陈林松说起差不多的话,他在男友的臂弯絮絮地讲,男友搂抱着他,放下手头工作,认真地听。
听到最末,陈林松笑道,既然你这么恋旧,那我们以后的新家要配个很大的储藏间才行。
那一瞬间,沈子翎仿佛被漏接,好像失足落水——失足,却也只是崴了下脚;落水,却也只是不小心在水洼里沾湿了鞋。
咬啮性的小失落,微小得不值当说,甚至难以解释,因为陈林松这话没说错,甚至体贴得很……但他怎么会觉得心里空荡荡,某一块永久缺憾?
他爱漂亮,要体面,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不好示人,也知道自己所真正追求的东西太纯粹,隽永近乎疯狂,于是努力地藏,拼命地掖,放弃渴望,画地为牢。
却居然遇到这样一个人……一个,【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一个,【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思绪滚烫,兀自翻涌,烫到极致,迸出一声轻轻的脆响,像片落叶飘忽而下,也像本尘封字典,被豁然翻开第一页。
卫岚却没发觉自己语出惊人,先让沈子翎拣着盘子里爱吃的再吃点儿,又忽然想起正话还没问,遂忐忑开口。
“对了,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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