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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定格瞬间,永永远远不会结束。

但也还是结束了,如今的他再看父母,妈妈和以前一样白皙水瘦,然而瘦得太过,面颊不复丰润,眼尾即使不笑也有细密的纹路。爸爸原本浓密的乌黑头发在出事的一个月内猝然白了一半,后来染了又白,白了再染,现在大概是疏忽了些,也兴许是觉着年纪上来了,已经很可以理直气壮顶些银发了。

沈子翎看着眼前人,忽然忘记父亲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只看到个容长脸,花白头,带笑眼的半老头子,背脊仍然挺拔,但身材已经稍稍发了福,腆着点儿肚子,在自己家穿件二道杠白背心,乍看上去和公园里随处可见的遛鸟大爷差不太多。

对于那桩飞来的横祸,他们一家三口都默契地不再提起了,可再怎么不提起,它也给他们造成了不可避免、不可挽回的伤害。犹如一场触目惊心的地震,即使清理了残局,在上面重建家园,若无其事地过活,可心底明白,这城市有一部分将永远失陷,不见天日。

时至今日,沈子翎仍然坚定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那张照片……那张照片给他的父母招致了多少不幸啊。

当初和妈妈东奔西走求人帮忙时,他们问过律师,得到的答案是如果要判,那就少则二十年,多则……多则,不好说了。

二十年,等沈铮熬到出来,他的妻子已经白了头,他的孩子也要四十岁了。更别提,这已经是“少则”了。

他们一家险些就再没机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了,所以沈子翎不肯原谅自己,作为亲手拍摄了那张照片的人,他始终没法原谅自己。

沈子翎还没怎么吃,饭碗已经被爸妈叨菜堆得冒尖儿,面对金字塔似的满满一碗,他一时不知道从哪儿下筷子,失笑道。

“我哪吃得了这么多?”

沈铮吃得差不多,正单手端碗,稀稀溜溜喝热汤,要他“大小伙子,多吃一点儿”。

周昭宁给他添了碗汤,也说让他多吃,这段时间眼见着瘦了不少。

沈子翎没办法,只好凿山挖矿般,一点点吃。他想爸妈这么爱看年轻人大口吃饭,那他们肯定会很喜欢卫岚,那才真正是个能吃能喝的大小伙子。

想到卫岚,他好像悄悄吃了一颗偷藏在兜里的糖,自顾自地会心一笑。

好不容易下了饭桌,沈子翎感觉自己半辈子都没这么饱过,动一下都撑得不行,偏偏还有爸妈特意给带的一杯满料芋泥啵啵。说是溜缝儿,可他那点小鸟胃里哪还有缝可溜。

千辛万苦喝了几口,他又想起卫岚。要是卫岚在这儿,不但能吃得他爸妈喜笑颜开,还能轻易替他解决奶茶。至于陪老两口唠嗑,那更是不在话下——他的卫岚看似寡言,其实很会聊天。

其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要么狂得不可一世,要么腼腆得半句话不肯多说,可他家卫岚不是这样,对于一个十八岁小年轻而言,他其实相当成熟了。

不知道是不是刚恋爱的缘故,沈子翎现在满心满眼的卫岚,工作忙时还好,一旦闲下来,思念就无孔不入。他觉着自己这样很傻,简直要傻出了相思病来,又想这世界有一个人正和他罹患同一种病症,也挺浪漫。

是了,浪漫。有着那样实用主义的前男友,过着这样奔波劳碌的日子,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浪漫”过了。

怀着如此心思,在周昭宁问他要不要重拾摄影爱好时,他先下意识回绝,说摄影重点在记录,我现在没什么想记录的了。

但思绪一转,拐角处又是卫岚。

他那年轻英俊的恋人,嬉笑怒骂,试探迂回,一举一动都讨厌又可爱,怎么不值得一拍?

再说,他家里现在多了只毛茸茸的皮皮鲁,苗苗又快要结婚,桩桩件件似乎都很值得举起相机,凝神对焦。

周昭宁瞧出他的松动,带他去了书房,翻出精心收纳着的一只大纸箱,里面是他以前买的摄影集,大小不一,林林总总四十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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