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翘家少女(1 / 2)
「小曼,小曼!你跑什麽?等等我!」
曹令仪在玫瑰园的石子路上跑得气喘吁吁,紧紧追着前面的身影。
前面的陆小曼轻轻提起月白色的学生裙,露出玉色的纤细小腿,白袜上端的蕾丝边随着跑动轻轻晃动,像阳光底下一只慌不择路丶却又义无反顾的林间精灵。
她像是完全没听见身后的呼喊,只顾着往前跑,嘴里还如梦呓般反覆呢喃着:「应该是这样才对……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根本不是……」
曹令仪真是搞不懂,自己的闺蜜今天到底是怎麽了。
不就是一首白话诗吗?就算写得再好,读的时候又哭又笑也就罢了,如今竟像失了魂一样,连圣心学堂最看重的淑女仪态都不要了,横冲直撞得倒和外面的野丫头似的。
好在陆小曼自幼体弱,哮喘和胃病缠了多年,没跑多远,脚步就慢了下来,终于还是被曹令仪赶上,连拉带拽地把她拖到了花园最僻静的墙角。
不然这般不顾礼仪的模样,被学堂里古板的法国修女看见,还不知道要如何惩罚呢。
两人并排蹲在爬满蔷薇的墙根下,陆小曼因为剧烈运动而泛红的脸颊渐渐平复,胸口的起伏也缓了下来。
她偏过头,看向曹令仪,一双杏眼里满是少女独有的倔强,认认真真地问道:「令仪,连你也要拦着我吗?」
「我拦着你什麽?」曹令仪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现在是压根不知道你要干什麽!陆小曼,你疯魔了吗你?」
陆小曼闻言低下头,把脸深深埋在膝盖里,一言不发,只有露在外面的手指,死死攥着那份被揉得有些发皱的《时事新报?学灯》。
「这诗到底写了什麽?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我当初就不该拿给你看!」
曹令仪无奈地叹了口气,从她手里抽过那份报纸,一字一句地,把那首《致橡树》又细细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她也陷入了沉默。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她又怎麽会不懂陆小曼此时的所思所想呢?
说来也怪陈华隐,他实在不该低估这麽一首诗,放在1921年的民国会掀起何等石破天惊的波澜。
此时距离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开启白话文运动,也才不过四年时间,白话诗的创作更是还处在开荒拓土的阶段。
后世耳熟能详的徐志摩丶戴望舒,此刻还未开始诗歌创作;而作为白话诗先行者的胡适,其《尝试集》中的代表作则是这样的: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麽,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好吧,平心而论也没有网络上群嘲的那麽差,毕竟人家都说了只是尝试了,也不应该苛求什麽。
可凡事就怕对比,《致橡树》是后世朦胧诗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与北岛的《回答》丶顾城的《一代人》齐名。
它第一次在中国现代诗歌里,如此清晰丶坚定丶又优美地提出了独立丶平等丶彼此尊重的现代爱情观,而它的问世,比原时空足足早了五十六年。
对于陆小曼这些第一次触碰到「独立」「平等」真正内核的少女而言,这首诗哪里是一首诗,分明是一道劈开混沌的光。
「我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陆小曼终于抬起头,眼里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语气无比坚定:
「这个叫春隐的诗人,该是活得多通透啊。我决不肯要附庸的爱情,不愿做一只趋炎附势的凌霄花,借着别人的高枝炫耀自己。我是独立的,我必须要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我不愿只做男人背后的女人,一辈子困在四方院子里,相夫教子,举案齐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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