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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端着半筐樱桃步走进饭堂。
他眉眼温润,笑道:“诸位,用些樱桃吧,本官今早刚买的。”
沈风禾帮着陆瑾把樱桃倒在木盆里,清洗过后很快端出来,“这可是少卿大人今早亲自去西市排队买的,徐家的樱桃,比我这枇杷还甜。”
“我要吃!”
“给我来一盘!”
周司直瞧着一嘴塞三颗樱桃的孙评事,拍了拍他的肩膀,赞美一番陆瑾,“瞧见没有,这才是美少郎。”
众人吃着樱桃,啃着枇杷,顺道还能满意用上香喷喷热乎乎的朝食。
从今年自从老陈走后,他们已然不后悔被调入大理寺。
少卿大人和善。
且今年起,特别是他娶亲后,尤其和善。
沈娘子厨艺好。
且新鲜吃食,愈发多,还美味。
孙评事吃了满满一大碗粟米粥,叫住沈风禾,热切地开口:“沈娘子,上次约你去看《踏摇娘》的戏,没想到正撞到那事。这月休沐,你可否赏光,同我们大理寺的同僚一道去看戏。不是我单独邀你,是大家伙儿一块儿去,热闹得很。”
沈风禾正拈着颗樱桃端详,闻言便放下果子,摇摇头,“休沐啊......怕是不成,我得去医馆看病。”
孙评事登时瞪大了眼,满是关切地追问,“你病了?”
一旁的庞录事也凑了过来,嘴里还嚼着樱桃,“啊?什么病?沈娘子看着身子骨挺结实的,怎还生病了?”
沈风禾咳嗽了一声,“我这病,不大方便说出口。”
“噢噢。”
孙评事领会过来,脸上满是歉意,“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多嘴了。那沈娘子,等你病好了,可得赏脸同我们去看......”
话刚说到一半,陆瑾缓步走了过来,手里拿一把殷红的樱桃。
他递了几颗给沈风禾,“吃樱桃,沈娘子也尝尝。”
说罢,他自己也拈起一颗送入口中。
明明是西市徐家最甜的樱桃,果肉饱满汁水丰盈,入口该是清甜四溢。
噢,酸的。
怎卖四十钱一斤。
岂有此理。
沈风禾看着陆瑾微微蹙着的眉头,笑了一声,“不去啦,我不喜欢看戏。”
到了下午,沈风禾喂完院里的芦花鸡,又给趴在廊下打盹的富贵丢了块大骨头,时不时与吴鱼几个闲聊几句。
惠济堂那里,由于她下值或是无事时老往他们那里跑,穗穗已经明令禁止她去了。
她必须隔三日才能去瞧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浪费她自己的个人好时光。
穗穗还像个小大人一般,念念叨叨,“禾姐姐,有这功夫不如和大官多甜蜜蜜溜达去呢,最近因为孝敬太子的事,大官瞧着可忙可辛苦了。”
有吗。
沈风禾不解。
不日日力气依旧如蛮牛,歇息不了一点。
待几日聊了一阵,外头忽锣鼓喧天,热闹得不像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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