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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7章 渐熄的激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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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7章 渐熄的激情

音乐家第三乐章的标注为——「非常活泼的快板」,这使得整首曲子的行进风格完完全全超越了传统小步舞曲的范畴。

它的节奏太快,快得不够优雅,快得过于活泼。

它的乐曲里没有给随乐起舞的人们留下时间一在传统的小步舞里,那些带着长长白色蕾丝手套的女人和戴着规整假发套的男人们,每一次提步都精打细算,每一次落脚都像是尺子量过般精确。

如果跟着这个乐章一起跳那般「方正」的舞,那么,不是你踩了我的裙摆,就是我踩了你的脚趾。

如果跟着这个乐章一起跳舞,不需要规范,不需要礼仪,不需要对每一步都斤斤计较。

重要的是旋转丶旋转丶旋转。

重要的是不会停歇的笑声,以及不会停歇的裙角。这首第一交响曲就是这么简单,一首诙谐而欢乐的曲子,它充满了不安分的探索和俏皮的挑战,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那么,比起标准的小步舞曲,它可能更加接近于《蓝色多瑙河》这样的圆舞曲——一首市民阶级的舞曲,演出场所不是传统的宫殿或者皇家乐厅,而是公共舞厅丶公园,或者如他们所在的这样的咖啡馆。

与顾为经相比,亨特·布尔画的一点也不精打细算。

他可是拿出了一幅宽度足足几米的巨幕油画!顾为经画第一幅差不多同样尺寸的《人间喜剧》用了接近一整年的时间,以创作这样篇幅作品的标准而言,他画的已经算快的了。而亨特·布尔的《人间悲剧》只用了顾为经几十分之一的时间。

哪里有时间够他精打细算呢?

亨特·布尔几乎分明就是在那里「刷墙」嘛!他的色彩比顾为经画的粗犷,构图比顾为经画的简单,他的笔触也比顾为经画的「粗犷」。

然而。

亨特·布尔就是比顾为经画的更好。因为《第一交响曲》本就是这样的一支曲子,顾为经听而不闻,因为巴黎本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顾为经视而不见。

巴黎有着全欧洲最为丰富的历史,有着全欧洲最多的油画名家,但巴黎————

它从来都不是那种绝对规整,绝对坚硬,连一根剑刃都插不进去的城市。那本来就是一座,有一点点乱糟糟的城市。

诚实的说。

纵观整个历史,塞纳河也是一条有一点乱糟糟的河流。

在一切的最初,顾为经觉得自己比起古老庄严的维也纳,要更加喜欢巴黎,难道不就是因为它的这种无处不在的随性感么?

那里诞生过那么多名家,那里诞生过那么多生动的故事。顾为经却把自己的画画成了跳着小步舞的蜡像馆。展馆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绝对精准的笑容,每个人的衣衫的弧度和褶皱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一样,每个蜡像都栩栩如生。

可那依然就只是蜡像而已。

亨特·布尔先是向顾为经展现了一遍什么是「精确」,这一次,亨特·布尔又向顾为经展现了一遍什么是「粗犷」。

顾为经研究了半天塞纳河的「波光」,他看了半天水波上的倒影,却忘掉了永远在流动的塞纳河本身,这就是所谓的「悲剧」。

顾为经听了半天的贝多芬,他在《第一交响曲》里找到了属于莫扎特的特质,找到了属于海顿的特质,却遗忘了属于贝多芬自己的特质,这也是所谓的「悲剧」。

亨特·布尔的画作把顾为经的画作衬托的像是一个残次品。

——

亨特·布尔的画作也让顾为经人生里第一次完完全全的失去了对作品掌控感,上一次,顾为经有类似的感觉时,他还在上高中,他看到了唐宁的《紫藤花图》,觉得自己无论怎么去画,都始终画不出对方作品里的那种感觉。

所以。

顾为经崩溃的大哭。

即使比起当年他和唐宁的竞争,这一次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当年,顾为经还能够向着系统「祈祷」,只要他愿意念出咒语,他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不过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而已。

这是顾为经人生里第一次,真正发现「系统」似乎帮不了他了。

也行吧。

要五亿美元。

顾为经甚至没有信心,真正的达到了Lv.9,就能打败亨特·布尔,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艺术市场很少会给某个人两次机会,而顾为经已经连续失败了两次。

哈利·波特拥有魔力,他就是救世主。哈利·波特失去了魔力,他就只是一个住在壁橱里,不被人所待见的小屁孩而已。

多少年了。

顾为经再一次感受到了,重新变为一名「麻瓜」的恐惧。

哈利·波特人生最大的恐惧是什么?伏地魔?搞笑,哈利真的有怕过伏地魔么?他会昂首挺胸的站在伏地魔面前,送上一计「除你武器」的咒语。在那个故事里,哈利·波特最恐惧的事情,从来都是失去魔法,从来都是被霍格沃兹所开除。

入学典礼,他担心录取通知书是错的,他被送了回去。

在魔法部里,他担心自己被判有错,把魔杖给折了,被送回家。

每一次,天不怕地不怕的救世主,最恐惧的事情就是————万一自己被学校开除怎么办,万一霍格沃兹倒闭了怎么办?

哈利·波特是个勇敢的孩子,他从来不像很多人那样害怕伏地魔,最糟糕的结果不过就是挨了一记啃大瓜,然后死掉,不过是死掉而已。比起霍格沃兹关门,这什么都不算。他宁愿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愿意回到走廊下隔间里遍布蛛网的卧室,那是比死还糟糕的结局。

某种意义上来说。

伏地魔也许是最能理解哈利·波特的人,这两人一正一邪,人生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超爱霍格沃兹。

那里————是他们苍白人生里的奇迹之地。

两个人都不过是个孤儿而已,一个是孤儿院里的小偷,一个是亲戚眼中的累赘,只有在霍格沃兹,他们的人生才是彩色的,只有在霍格沃兹,他们两个才是这出大戏里的两个主角。

一旦魔法之地不复存在。

那么,他们还会剩下什么?

这从来都不是你是否拥有魔力的问题,而是一个「你到底是谁」的问题,魔法赋予了他们人生的意义,这个意义不局限于能成为赛场上的王子,或者对着袖子念一句「清洁一空」。

如果没有魔法,只意味着要用双手去洗袖子,哈利·波特应该是能忍受的。

魔法对于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来说,意味着爱情,亲情,意味着被尊重,被满足以及被需要,意味着一个人从此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意味着从那天起,你就变得和达利表哥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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