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一百四十八章 最后辩论(1 / 2)

加入书签

庭审最后一天,法院门口人不多。周明来得早,站在台阶上翻手机,深蓝色西装换了深灰色,领带是黑色的。沈牧之上台阶的时候看了他一眼。

「周总监,今天最后一天了。」

「嗯。」

两个人一起走进法院走廊,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谁也不愿意先推开那道法庭的门。门开了,书记员正在整理桌面,审判长的位置空着。原告席和被告席之间,隔着几米的距离,桌面光可鉴人。旁听席零散坐了几个人,像是家属,又像是实习生,没人说话。

审判长走进来,法槌敲了一下。

「现在继续开庭。本案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均已结束。今天,双方作最后陈述。先由原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周明站起来。他没有拿稿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看着审判席。

「审判长丶各位审判员。本案的事实很清楚。被告林晓,在离职前一个月内,从公司的内网伺服器下载了数十个原始码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他离职后,没有主动删除这些文件。直到收到律师函,才删了。他的云盘回收站里,还留下了这些文件的压缩包。压缩包里的代码,经鉴定,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相同。」

他停了一下。

「被告说,他不知道这些代码属于商业秘密。他是写代码的人,他参与了这些模块的开发,他知道这些模块的重要性。一个写推荐引擎的工程师,会不知道召回模块是核心?一个写排序算法的工程师,会不知道点击率预估模型是核心?他说他不知道,谁信?法律不保护装糊涂的人。」

周明的声音低了一些,语速放慢,不像在陈述,像在劝。

「被告说,他删了。删了就不能算侵权。法律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盗窃之后把东西还回去,还算盗窃。侵权之后删了,还算侵权。删除,不能改变下载和存储的事实。商业秘密的保护,不能被『删除』两个字轻易抹掉。如果每个被告都说『我删了』,然后就没事了,那法律还有什么用?原告请求法庭支持诉讼请求,维护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秩序。」

他坐下来。旁听席没有一点声音。沈牧之站起来,走到发言台前。

「审判长丶各位审判员。原告说,删除不能改变下载和存储的事实。对,删了,但下载和存储是事实。这两个事实,能不能构成侵权?被告下载这些文件的时候,是在职员工。有权限,没有规定不可以下载。公司给了权限,他用了。用自己权限做自己分内的工作,不侵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